湖北推进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
湖北推进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
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
本报讯(记者 程墨 通讯员尚紫荆)近日,湖北召开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工作推进会,该省教育厅分别与11所高校签订《湖北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责任书》。
会上,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若干措施》,确定湖北11所高校11个学科为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学科,其中包含武汉科技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武汉纺织大学纺织科学与工程学科、湖北大学生物学学科、江汉大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等4个重点建设学科,以及7个培育建设学科。
湖北明确,每年安排10亿元专项资金支持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同时,设立10亿元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专项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支持建设高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将建设学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高校的重要考核内容,每年1月召开省属高校一流学科建设联席会议,对学校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集中评议。根据考核评议结果采取调进或调出建设范围、约谈、调整经费资源投入力度等激励约束措施。
湖北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建设期内将建设成效不突出的重点建设学科调整为培育建设学科,将工作力度大、进展快、成效显著的培育建设学科纳入重点建设学科,将工作进展慢、成效不明显的培育建设学科调出建设范围;聚焦攻坚任务突破,明确学校的主体责任,要求学校把建设一流学科作为“一把手”工程,强调“四个加快”,即:加快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国家级科研平台、加快产出重大科技成果,力争较短时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
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年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总台央视记者 奚丹霓 张赛)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